完善個人債務清理制度的建議

2019年7月16日,第十三部委聯合發佈了《加快完善市場實體退出制度改革計畫》,提到企業註冊退出方式順利,降低企業註冊退出成本,激發市場競爭魅力。因此,除了創建結算、重組和調解我的破產清算程式外,我國還應儘快創建個人債務的預清理程式。此外,個人破產制度還需要採用法院外個人債務談判和債務諮詢預先程式來減輕人民法院的壓力,並幫助每個人建立正確的個人破產意識。因此,我國個人破產法應瞭解借款人在宣佈破產時是否經歷了庭前債務重組程式,並立即審理符合條件的個人破產申請。此外,創建一個良好的恢復權力和個人信用修復規章制度也非常重要。